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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21-11-12

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,各盟市财政局,满洲里、二连浩特市财政局,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),各政府采购当事人:

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行为,提高电子卖场采购效率,明确电子卖场交易各方权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中央深改委通过的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》及财政部实施意见和《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》要求,我们起草了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如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报我厅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

附件:1.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

     2.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解读

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   

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2021年11月1日 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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